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5年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待定
二、主办单位
成都市体育局
成都市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
成都市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成都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四、协办单位
成都市体操运动协会
成都市锦冠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五、竞赛项目
(一)大会规定幼儿基本体操(统称“规定操”)。
(二)自编幼儿体操(包括10个规定动作在内的自编成套,统称“自编操”)。
六、参加办法
(一) 参赛队员必须持有成都市体操运动协会运动员会员注册证。
(二) 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 比赛组别及运动员参赛年龄规定:
1.12人组。
2.参赛队员均为学龄前儿童。
3.凡报名参赛的代表队不得无故弃权,如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赛,必须提前请假并出具证明。
4.参赛队中需上场指导比赛的教师(不少于2名)必须持有成都市体操运动协会注册教练证。
七、竞赛办法
(一)音乐:规定操音乐,由大会统一提供。自编操音乐由各单位自行选择,应为尽量适合儿童特点的纯音乐伴奏,于比赛前领队会时交竞赛组,比赛时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播放(注意:伴奏须为纯音乐,无伴唱)。
(二)自编操成套时间:比赛动作时间为3分30秒至4分。时间的计算以入场后场上动作开始计时,场上动作结束停表。
(三) 场地:由大会统一提供比赛场地,标准:12米×12米。
(四)服装:比赛队员必须着体操服,男、女服装可相同,也可不同;男生可穿背心和短裤。队员比赛时穿体操鞋、袜子或赤脚均可,比赛时不得佩戴金属饰物,不符合要求者不能参加比赛。
(五)出场顺序:在比赛前的领队和教练联席会上抽签决定。
八、计分方法
按成都市2012年《幼儿基本体操评分规则》执行。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本次参赛一轮决出名次,分别按规定操、自编操两套参赛动作评出一、二、三等奖。(奖项根据报名参赛队伍的队数设定比例)
(二)综合12人组的规定操及自编操评出大团体一、二、三等奖。(奖项根据报名参赛队伍的队数设定比例)
(三)本次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8:1),另设“优秀组织奖”、“优秀编排奖”等奖项。
(四)优秀教练员(由每支参赛单位推荐一名优秀教练员名单)。
十、报名
(一)各参赛队须在网上和现场同时进行报名。报名于4月20日开始,5月15日截止。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各代表队报领队一名,教师两名,保育员两名,参赛队员按规定组别人数(男、女队员各50%)。
(三) 报名时进行参赛队员的个人协会会员注册(新注册会员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1张)。
(四) 网上报名:报名表在QQ群里下载(QQ号220892983),填妥后发送至QQ邮箱:徐老师(QQ号270987977)或朱老师(QQ号553723341),联系电话:87397375。
(五)现场报名:须交验运动员及教练员的以下证明材料方可参赛:
1.报名表电子文档打印件。
2.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单据复印件均可)。
4.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5.体操运动协会会员证及教练员证。
十一、经费
比赛期间交通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自理。
十二、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成都市体操运动协会指派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成都市体操运动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