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体操运动协会

“运动成都”2015年成都市幼儿体操锦标赛暨 “成都市第十三届运动会”资格赛

来源:成都体操协会 发布时间:2015-04-21 点击率:213【字体: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5年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待定

二、主办单位

   成都市体育局

   成都市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

   成都市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成都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四、协办单位

   成都市体操运动协会

   成都市锦冠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五、竞赛项目

   (一)大会规定幼儿基本体操(统称“规定操”)。

   (二)自编幼儿体操(包括10个规定动作在内的自编成套,统称“自编操”)。

    六、参加办法

   (一) 参赛队员必须持有成都市体操运动协会运动员会员注册证。

   (二) 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 比赛组别及运动员参赛年龄规定:

1.12人组。

2.参赛队员均为学龄前儿童。

3.凡报名参赛的代表队不得无故弃权,如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赛,必须提前请假并出具证明。

4.参赛队中需上场指导比赛的教师(不少于2名)必须持有成都市体操运动协会注册教练证。

七、竞赛办法

(一)音乐:规定操音乐,由大会统一提供。自编操音乐由各单位自行选择,应为尽量适合儿童特点的纯音乐伴奏,于比赛前领队会时交竞赛组,比赛时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播放(注意:伴奏须为纯音乐,无伴唱)。

(二)自编操成套时间:比赛动作时间为3分30秒至4分。时间的计算以入场后场上动作开始计时,场上动作结束停表。

(三) 场地:由大会统一提供比赛场地,标准:12米×12米。

   (四)服装:比赛队员必须着体操服,男、女服装可相同,也可不同;男生可穿背心和短裤。队员比赛时穿体操鞋、袜子或赤脚均可,比赛时不得佩戴金属饰物,不符合要求者不能参加比赛。

   (五)出场顺序:在比赛前的领队和教练联席会上抽签决定。

    八、计分方法

    按成都市2012年《幼儿基本体操评分规则》执行。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本次参赛一轮决出名次,分别按规定操、自编操两套参赛动作评出一、二、三等奖。(奖项根据报名参赛队伍的队数设定比例)

   (二)综合12人组的规定操及自编操评出大团体一、二、三等奖。(奖项根据报名参赛队伍的队数设定比例)

   (三)本次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8:1),另设“优秀组织奖”、“优秀编排奖”等奖项。

(四)优秀教练员(由每支参赛单位推荐一名优秀教练员名单)。

十、报名

(一)各参赛队须在网上和现场同时进行报名。报名于4月20日开始,5月15日截止。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各代表队报领队一名,教师两名,保育员两名,参赛队员按规定组别人数(男、女队员各50%)。

(三) 报名时进行参赛队员的个人协会会员注册(新注册会员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1张)。

(四) 网上报名:报名表在QQ群里下载(QQ号220892983),填妥后发送至QQ邮箱:徐老师(QQ号270987977)或朱老师(QQ号553723341),联系电话:87397375。

(五)现场报名:须交验运动员及教练员的以下证明材料方可参赛:

1.报名表电子文档打印件。

2.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单据复印件均可)。

4.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5.体操运动协会会员证及教练员证。

十一、经费

比赛期间交通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自理

十二、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成都市体操运动协会指派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成都市体操运动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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