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体操运动协会

你是否被体育健身机构坑过?成都出台标准整治乱象

来源:红星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03-15 点击率:166【字体:    

红星新闻网(记者 但唐文)3月15日报道 健身机构“跑路”、健身教练无证上岗、乱收费等问题在全国各地都在上演,如何治理这些问题也成为各地主管部门的当务之急。今日,成都市体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成都市体育局关于促进成都市体育健身服务机构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以及15个运动项目服务机构指导标准。明确了体育健身服务机构的行业监管主体及各自的工作职责、监管形式,对场地设置条件、招生宣传等事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制定标准

对健身服务机构等提出具体要求

随着人民体育消费需求的增长,社会体育健身服务机构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但因为缺乏主体引导和行业规范,部分机构在市场大环境中存在无序发展、低水平竞争甚至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体育健身服务行业受到较大冲击,粗放型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难以满足市民科学健身和高品质生活的需求,迫切需要引导其健康发展。

记者了解到,《意见》共分四章十二条,主要明确了体育健身服务机构的行业监管主体及各自的工作职责、监管形式,对体育健身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具备的资格条件、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从业人员管理、场地设置条件、招生宣传等事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意见》中提到,体育健身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行业标准从事经营活动、高度重视发展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问题,加强风险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投入,鼓励积极加入单项运动协会、自觉接受体育行政部门,市体育局总会及单项运动协会监督。

对招生的规定,《意见》要求,健身服务机构必须实事求是地制订发布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杜绝出现服务内容与宣传不符,不得以欺骗、威胁等手段强迫服务对象接受服务。

《意见》中还明确,体育健身服务机构中提供健身指导、运动照护与训练等服务的专业从业人员依据相关规定需要取得体育、人社等行政部门或相关运动协会颁发的体育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等相关从业资格的,应当符合要求。

在收费方面,《意见》中也明确,体育健身服务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不得收取任何未予公示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服务对象摊派费用或强行集资,对于未完成的服务课程,有关退费事宜应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公布首批15个协会

开展运动项目健身服务指导标准

与此同时,今天成都市体育局还发布了成都市15个单项运动协会关于开展运动项目健身服务指导标准,各单项协会还分别制定了星级评定指导标准。

据介绍,各单项运动协会发布的开展运动项目健身服务指导标准依据成都市体育局《关于促进成都市体育健身服务机构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制定,按照相关行业规范,根据各运动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点作了更加细化的指导,如对开展体育健身服务的经营场所的面积、场地设施条件、收费标准、教师教练员资格等设置了具体条件,有些协会还根据体育健身服务机构的经营规模、服务水平、市场信用和消费满意度等开展星级评定。

15个协会:成都市田径运动协会、成都市游泳运动协会、成都市足球协会、成都市篮球协会、成都市排球运动协会、成都市乒乓球运动协会、成都市武术运动协会、成都市健美健美操协会、成都市棋类运动协会、成都市桥牌运动协会、成都市射击射箭协会、成都市体操运动协会、成都市体育舞蹈协会、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成都市羽毛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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